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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出刊日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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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台灣省政府重申前令,嚴禁六歲以下兒童進入公共娛樂場所,並切實取締在影劇院內吸菸,如果觀眾不聽勸告,警察人員可依行政執行法予以處罰。

8.7
警備總部偵辦的日片走私及延長映期官商勾結舞弊案有新發展,涉嫌該案之市警局主管戲院影片映期事宜的課員,下午被指揮偵辦本案的台北地檢處檢察官予以扣押,並即交由警總遊查一組延長羈押、擴大偵查。

8.14
王藍撰寫的小說《藍與黑》由香港邵氏公司以新台幣1元的版權費取得電影版權。

8.15
中影董事長蔡孟堅赴日參觀《秦始皇》拍攝情形。

8.17
台灣籌辦亞洲影展單位首次召開會議,提撥新台幣2百萬元作為經費,蔡孟堅擔任主席,李潔任祕書長。

8.20
監察院提出糾正案,要求行政院採取措施,限制日本影片進口。(報導)

監院提糾正案 促行政院限制日本影片進口

監察院內政委員會決議向行政院提出糾正案,要求行政院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日本影片及遊藝團體來華表演,以節省國家外匯、改善社會奢靡風氣。
監察委員的調查結果認為,數十年來,日本影片、歌舞、馬戲、唱片等經常進口,不見對國家社會帶來益處,卻流弊叢生。政府應當重新檢討政策,修改相關法案,並嚴格執行督導。
報告書中指出,日本影片票房驚人,我國電影業務發展萎縮,使我國影業藝術淪為泥淖,永無振作之可能;且影片內容多為色情與武打,可能影響社會風氣,不可忽視。此外,日本歌舞與馬戲陸續來華演出,浪費國家外匯,而酣歌妙舞易造成鼓勵社會奢靡。
日本唱片方面,除直接進口與走私進口外,還有大批翻製唱片的工廠,僅做出版登記甚或沒有登記,不但破壞政府規定工商登記的本旨,而且逃漏國家稅收。

8.24
新聞局拍攝的觀光影片《寶島三日》,在法國馬賽舉行的第4屆馬賽遊覽國際影展中榮獲第二獎。

8.25
台灣省電影製片廠攝製的第一部彩色寬銀幕片《吳鳳》今日殺青。(報導)

《吳鳳》拍攝完成 預定10月上映

台灣省電影製片廠攝製的第一部彩色寬銀幕片《吳鳳》,經過52個工作天,拍攝工作已全部完成,用了2萬2千呎底片,可用鏡頭553個,加上剪輯、配音等後製工作,預定10月間可以在全省各地上映。
《吳鳳》從6月16日開鏡到今天為止,曾先後在台北、花蓮、霧峰、后里、嘉義等地拍攝內外景,尤其在花蓮拍攝的幾場盛大歌舞畫面轟動一時。
各界人士對攝製這部表揚吳鳳捨身取義精神、發揚民族道德的影片,都給予極大的協助,在克服了許多環境困難,終將本片順利完成。飾演吳鳳的王引是最吃重的角色,女主角張美瑤雖然戲份並不多,演技天才深為合作伙伴們所讚賞;日籍攝影師山中晉和照明師關川次郎也為本片增分不少。

8.26
有了攝製故事片經驗的台製廠 ,開始為其第二部彩色影片預作安排,從今天開始到9月25日,以一個月的時間公開徵求電影故事。(報導)

台製廠公開徵求抗戰電影故事

台製廠在完成第一部彩色寬銀幕電影《吳鳳》之後,旋即為第二部影片預作安排,主題以對日抗戰為背景,以表現我國軍民的抗戰精神。台製廠希望身歷抗戰時代的人士提供:1. 抗戰時能影響某一大會戰勝負的以陸軍為主的小據點戰鬥的真實故事;2. 著重具有個性的小人物的描述;3. 充分表現忠勇犧牲堅持到底的精神。預計8月26到9月25日的一個月的時間,重金公開徵稿,選定故事之後再撰寫劇本,將以較《吳鳳》更為龐大的陣容,全力從事,以提高我國影片的水準,在國際影壇上,和各先進國家一較長短。

8.29
台北司法人員涉及日片走私案偵查終結,涉嫌行賄與收賄之被告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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